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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荣枝无罪释放,90后和00后情理上不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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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是一名80后,也是自媒体时代的大龄人;谁都年轻过,慷慨激昂,29岁时,在聆听华人神探李昌钰讲解美国橄榄球运动员辛普森杀妻案的时候,我也不是很理解。但随着年龄增长和张玉环、呼格吉勒图等冤案的涌现,对辛普森无罪释放的审判结果首肯心折。“当情理出现分歧的时候,只能以法理为依据;人的教育程度、所处时代不同,对于事情的看法有差异,情理上有偏差,辛普森杀妻案如果放在我国的舆情环境中,那么辛普森会冤死。”

现在90后,已30来岁,在一些事情上已经能独当一面,包括我们法官,律师,记者中就有不少90后甚至00后。关于劳荣枝无罪释放的问题,90后和00后情理上不理解可原谅,但法理不容背离。“核准劳荣枝死刑,大快人心的是90后和00后,情理上理解90后和00后,因为他们在劳荣枝案发时,还没出生或当时还很小。没有经历过劳荣枝所处年代的人,那么会用主观思想判断劳荣枝罪不可恕,而作为经历过90年代的人情理上会同情劳荣枝的不幸遭遇。”

同情归同情,90年代之前出生的人会理性看待劳荣枝等案件;笔者认为,我们的教育有一些问题,多数90后、00后以及我们80后,无非是比我们父辈学历高,但在人情世故、生活经验、法律观念等方面远不如他们的父辈。“不认同劳荣枝无罪释放的人,可以请教你们的父辈以及生活在90年代的人,这样情理上就不会有疑问。”法理上,90后和00后能理解疑罪从无的道理,无非是情理上出现了偏差,很多不幸都是情理偏差造成的,我们要引以为戒。

就如胡鑫宇案,舆论不断发酵。“给社会造成了恐慌,焦虑。”在胡鑫宇事件发生后,笔者也多次提出胡鑫宇为自杀、意外、学校作案对于学校没任何好处等不同看法,遭到网暴。信息化时代,通过互联网表达的人也多是90后和00后等年轻人。

“从我们糟糕的网络环境中,难道我们就没有意识到我们的公民缺乏法律思维了,不够理性吗?”好比在胡鑫宇事件中,竟然有不少网友不远千里到铅山县,还好他们没有在途中发生意外,否则又会是一个悲剧。我们为什么不理性思考和相信法律呢?年轻人心理问题突出,其原因还是过多的在乎主观判断,而放弃了法律。

“年,河南省驻马店市西平县吕店乡15岁少年郭某染紫发遭围殴致死,打人者称因看不顺眼就打。事隔三天,被打少年出现尿失禁、神志不清等症状,后不治身亡,其母亲报警,打人者被抓捕。7名打人少年先后被抓获,一审时以故意伤害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至八年六个月。但他们不服,提起上诉。11月17日,法院维持原判。”

无独有偶,浙江杭州24岁郑灵华,因染紫发被网暴。

年2月19日都市快报的记者小潘在朋友圈说,郑灵华去世了。在年除夕夜,都市快报的记者小潘给郑灵华发去除夕快乐、平平安安的新年祝福。郑灵华给小潘回复:“谢谢姐姐,姐姐也是”并附上三个爱心。24岁的杭州女孩郑灵华,6个月大的时候就没有了母亲,由爷爷带大。成绩优异,但是本科毕业于浙江师范大学、年7月考上华东师范大学的研究生的郑灵华,她拿着录取通知书向病床前的爷爷报喜,没想到照片流出后,她因染粉色头发而遭遇大规模网暴,年1月23日,郑灵华自杀身亡。

现在的90后和00后,也许不会像80年代前出生的人一样看谁不顺眼就打人,但是他们的盲从和无视法律的问题也是突出的。“最近一些年,在网络暴力中去世的人也不少。”而实施网络暴力的多数是90后和00后,90后和00后也多是舆情的推动者,他们往往站在道德制高点,以正义的名义参与扒私狂欢,这是平庸之恶。胡鑫宇事件结束后,那些不遵循法律底线,无端指责的所谓大V也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为什么那些没有事实根据就认定劳荣枝改判死刑的人,就不是网络暴力呢?还好,劳荣枝不是郑灵华,劳荣枝虽然没有接受高等教育,但在那个年代的师范生还算是一名知识分子,那个年代出生的人抗压能力和心理素质比现在的年轻人要强很多,否则她早就自杀了,也就顺理成章成了畏罪自杀,根本不用这样麻烦审理。劳荣枝案被列为年十大刑事案件,不过大家要明白,十大刑事案不等于劳荣枝就该是死刑,无罪释放也是选项。

在年-年的这十年,由于打工潮、城镇化的原因,人口流动非常大,生存环境恶劣,违法犯罪猖獗。那个时候有这样一句话: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法子英一次绑架就能得到几十万的回报,要知道90年代几十万,相当于现在的几百万。“比法子英更加猖狂的还有张子强,他绑架了李泽楷,拿到了10亿现金。”年,“气功大师”江西王林的徒弟邹勇被杀,尸体沉入鄱阳湖,疑似王林泄愤、买凶杀人。

年7月16日爆料出一份疑似王林手书的“承诺书”,承诺书”称,“如邹勇在年元月前逮捕,我王林在24小时以内将百万提到王总所指定的地点。续后判了邹的死刑,愿以五百万元酬谢”。“年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钰刚等五名被告人案件一审公开宣判:刘锋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治权利终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朱理通无期徒刑,剥夺*治权利终身;以包庇罪判处被告人邱武林有期徒刑一年零七个月;以帮助毁灭证据罪判处被告人兰勇有期徒刑一年零一个月。”

由于王林在年2月因病去世,根据法律,犯罪嫌疑人王林因死亡而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并不表明犯罪嫌疑人没有实施相应的行为。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扭曲的人生价值观的确会让人心存侥幸、铤而走险,无视法律。王林案和法子英案有不同点和相同点。不同的是,王林案属于买凶杀人,而法子英为绑架杀人。注意:杀人是不确定的结果,王林买凶不能决定邹勇是否会死亡,凶手可能改变计划、邹勇也可能逃脱。王林如果没有在审判前去世,受到刑事处罚,但不会被判处死刑。“而故意杀人,往往会被判处死刑。”法子英案,法子英是主体、执行人,可以决定受害者生死。

相同点,就是故意杀人者会判处死刑,其他人只能作为从犯。

买凶案和绑架案,因为造成死亡而增加了罪责。不造成死亡,那么只能以寻衅滋事和绑架(抢劫)等罪名量刑。杀人有不确定性,不能以被害人死亡的结果判断为故意杀人。倘若,邹勇是受到惊吓跳河被淹死的,而不是被沉尸鄱阳湖、身体也没受到伤害,那么邹勇被杀案就不能以故意杀人案论处。笔者不是法律从业者,可是基本的法律常识还是懂的,在同一案件中,一般只对主犯进行惩处,只会判处一个人死刑。法子英案属于绑架案,绑架案一般判处5-10年的有期徒刑,法子英也是因为绑架中,存在杀人和抢劫行为被判处死刑。

而劳荣枝在绑架案中只能是法子英通过违法行为满足私欲的工具,她引诱被害人出来,不能对绑架和死亡的结果负责。再说,法子英也并不以杀人为目的,在常州绑架案中,刘某是法子英绑架案的幸存者。绑架是为了求财,造成杀人的严重后果一般会存在隐情,比如被害人懦弱或反抗等都可能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结果。

对于劳荣枝无罪释放,最大的争论是“劳荣枝”是逃犯,不适用于《超过追诉期》应该接受刑事处罚,劳荣枝被判刑的可能性当然大。接受刑事处罚,还有一个情况是缓刑。比如,可以判处劳荣枝20年有期徒刑,缓刑20年,这个有理有据,合情合理。但是用缓刑20年的做法,还不如无罪释放。我们的90后00后要遵循疑罪从无的原则底线,纠正社会上用主观思想干预案件的不良行为,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观其言而察其行,这个“行”是证据、有没有违背法律的证据。我们不能人云亦云,要通过事实根据说话表达以及生活。”

拿贼见赃,捉奸在床。当我们以客观事实为依据,那么行为、心理上就能健康,而不会因为他人的一句话寻死觅活。“他人说的话(网友)是主观的,只能代表人家的看法,不能代表当事人,好比,90后和00后中也会有少部分人认同劳荣枝无罪释放的观点。”依法生活,依法维权,劳荣枝没有错,即便她也许有罪,可是没有证据证明她有罪,那么也应该释放。“的确,每次绑架案中都有劳荣枝,但这不能说明劳荣枝就杀了人,能对绑架案结果负全责。”

好比王林买凶,也是不能对邹勇死亡的结果负全责。

网友留言说:在他们村,上世纪90年代被他人控制并从事违法犯罪的女性很多。我们没有劳荣枝故意杀人的证据,那么就得参考当时社会环境,认可劳荣枝“被法子英胁迫”的供词。如果当时的社会环境好,被法子英胁迫就不大可能。就如现在,女性受到违法侵犯的时候,往往会选择通过法律维权,清华大学的实习生、挂职江西安远县的女公务员,她们受到侵犯后都能保留好证据,理性地解决问题。“我们通过证据说话,也不要相信笔者的主观言论,因为笔者相信证据,只要有证据证明劳荣枝故意杀人,就不会有质疑。”

至于劳荣枝案是安徽审理,还是江西审理程不重要。重要的是证据有没有、审理是不是违反了程序和过于主观,有没有铁证?90后和00后网民比较活跃,但是在表达观点的时候,不能偏激,要严格参照法律法规,否则不仅会伤害到他人,也会伤害到自己。“对待他人多一些善意,即便对方是一个罪犯嫌疑人,也存在违法行为,我们都要教化他们,无端的指责解决不了问题的,反而会让矛盾激化。法律的核心是治病救人,劳荣枝20年没有再犯,这是法律进步和社风好转的结果。舆论监督是必要,但得以法律和道德为底线,大家和劳荣枝无冤无仇、非亲非故,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不要去下“核准死刑”的结论。”

90年代发生的刑事案件,宽大处理很有必要,那个年代小偷小摸多,欺行霸市,寻衅滋事的情况也是层出不穷。现在生活条件好了,社会文明进步。90后和00后情理上不理解“释放劳荣枝”可原谅,但法理上应该认同“释放劳荣枝”。

作为一个过来人、90年代生活状况的见证人,于情于理于法都相信劳荣枝是被法子英胁迫才犯罪的,她同样是被害人,时代的陪葬品。就如现在那些遭遇网暴患上抑郁症、选择自杀和自残的人一样,他们也是时代的受害者,现在的信息碎片化,节奏快,压力大,很少有人去理性思考问题,这是事实。网友随意表达也是泄愤,算是发泄吧,可是我们表达要充满善意,善意和正义是两码事,即便有人犯罪,我们也要同情,这就是善良。同情不是愚昧。“

当我们都期待他人被判处死亡,落马入狱,试问,这样的环境能不让人恐慌吗?

我们每个人都要做自己的第一责任,敢作敢当,但是要用法律去保护自己,帮助他人。“人肯定会犯错,劳荣枝当然有错,她用色相去引诱男人也违背了道德,不敢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被动参与了法子英的绑架案,这都是劳荣枝的错。可是这是违法行为,不等于犯法。加上法子英案是20年前社会环境下造成的悲剧,以及我们现在的人口下降、劳动力不足的状况,对于改过自新的人不能用极刑,对社会不构成威胁和危害、能痛改前非的,释放是最好的。不能因犯了罪,犯了错就要判几年、几十年,要知道谁都会犯错。判刑不是目的,法律存在的意义是纠正人的思想,敬畏法律、能约束不当行为,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劳荣枝不需要去狡辩,承认错误,那么也能得到谅解。现在的问题是,劳荣枝只说自己不敢杀鸡,又怎会杀人?这种狡辩是无力的。劳荣枝要诚恳地道歉,即便她无罪释放,如果她不能有好的态度去自省,那么释放后也会遭遇暴力(语言暴力)或社会冷落,生不如死。

朋友们,伤害人或者受到伤害,是人生的常态。我们要客观的看待问题,主动承担责任,主动维护法律权威,主动传播善意。“惩恶扬善,这个恶是不思悔改或言行表达错误,对他人造成伤害,破坏了社会秩序。当前,90后和00后是活跃的网络群体,我们年轻一代的言论要客观,要有法律和道德的底线,而不是张口就来。试问,如果劳荣枝是你的家人,你会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说她该死吗?即便是受害者家属也要依法维权。”

我想多数人会认同笔者的观点!因为多数人是善良的,是相信法律的。

看完了本文,您认为劳荣枝该不该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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