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补助的对象和程序
1.申请补助的对象:享受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的学生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
⑵残疾学生;
⑶孤儿或福利机构监护的学生;
⑷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
⑸重点优抚对象子女;
⑹五保户;
⑺患艾滋病学生。
⑻学生本人或其父母和兄弟姐妹因患重大疾病需支付大额医疗费用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
⑼家庭遭遇不可抗力或自然灾害造成人身及财产重大损失;
⑽经济困难的单亲家庭;
⑾监护缺失处于困境。
⑿其它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
2.申请补助的程序:
⑴学生提交申请。学生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并递交“一补”申请表及提供证明家庭经济困难的相关材料。
⑵学校严格评定、上报。各学校成立以校长、班主任、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等组成的的评审小组,结合家庭经济困难等级认定情况,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评议,严格审核,初步确定本校“一补”名单。
⑶公示。学校对初步确定的资助对象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并对公示名单进行拍照存档,将“一补”学生名单,按规定时间上报县资助中心。
⑷资助中心复核。县学生资助中心将核实无误后的名单上报教体局和县财*局。
二、资金发放
统一要求学生提供西平县农商银行(农村信用社)粮食直补卡(折),县财*局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一次性足额发放“一补”资金。
三、申请需提供材料
1.个人申请书(如实介绍自己家庭人员及经济情况,特别是有车、有房、有公职人员的不能申请)。
2.证明学生家庭贫困的证件复印件(不需要任何单位出具证明、加章):例如:建档立卡学生需提供:贫困户精准扶贫明白卡》的白皮(右上角有编号);第一页(基本信息明白卡,显示户主及家庭成员);第二页(帮扶措施明白卡、显示帮扶人信息)。
低保户提供:低保证复印件。
孤儿或福利机构监护的学生需提供:孤儿证复印件。
残疾学生需提供:残疾证的复印件。
烈士、优抚对象子女需提供:烈士或优抚证的复印件。
残疾家庭子女需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的复印件。
单亲家庭子女需提供:父母一方的死亡或离异证。
学生或家庭成员患重疾需提供:医院病历、缴费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遭遇事故或灾害需提供:遭遇事故或灾害的证明(如医院救治花费等)。
3.《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承诺书》。
4.户口簿复印件(首页、监护人页、学生本人页),以及相关证件持有人那一页。
5.学生本人一寸彩照1张。
6.学生本人的社保卡复印件,必须是农商行的。
7.若学生本人没有农商行的社保卡,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父或母)复印件,学生本人及监护人户口本复印件,学校为学生统一办理农商行存折。西平县师灵初级中学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