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成教办〔〕7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区教育局起草了《青白江区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意见,可在年4月27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成都市青白江区凤凰大道二段便民路6号13楼教育局(邮*编码:),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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