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居民朋友: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要求,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疫情防控,进一步筑牢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经新华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实行疫情防控有奖举报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参照每日最新风险地区列表)来返,未报备和瞒报旅居史人员;
(二)入境异地隔离期满返回后未在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报备、未纳入排查管控人员;
(三)未按要求严格执行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管控措施,在居家医学观察期间私自外出人员;
(四)当天离开平顶山市主城区返平后未向社区报备的;
(五)未严格落实外市来平车辆和货物由接收单位和个人向社区报备、驾驶员通过豫事办报备或电话报备的;
(六)被赋红码、*码人员未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的人员。
二、奖励金额
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每条线索给予元人民币奖励;同一线索涉及多人举报的,只奖励第一举报人。
三、相关要求
(一》举报人可采取当面反映、电话举报等方式进行举报,需要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新华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焦店镇、各街道(管委会)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受理,并详实记录,严格保密举报人个人信息,并第一时间安排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
(二)经群众举报查实的人员,按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从快、从重、从细进行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集中隔离、核酸检测等各项费用自理。并由公安机关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新华区新型冠状病*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年10月10日
来源新华融媒审核
马西平张明超编辑
田春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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